“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破解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的堵点、难点、痛点。”不久前中央政法委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中,提出了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随后,云南政法系统也相继召开会议推动该项改革。
全院干警围绕如何进一步推动改革、加强内控机制、完善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讨论交流。嵩明法院党组提出,改革要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以效果为导向,同时要兼顾渐进性、包容性。着力开展三个方面的工作:
以问题为导向
加快构建与新司法权运行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把好政治方向;二是强化内部监督,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健全完善更加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三是强化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四是完善智能化管理监督,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流程监管。
以效果为导向
要狠抓“落实年”各项工作,统筹做好各项制度机制的配套衔接,形成系统集成,发挥整体效应,推动制约监督体系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