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主动求执行?“滴水”之争得以圆满解决
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
难免会有些磕磕碰碰
近日,嵩明法院审理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
被告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
进入执行程序后
被执行人反倒主动联系执行干警
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案件简况:
李某、杨某与张某、郭某系邻居关系。2018年,李某、杨某建房时,在张某、郭某家预留的滴水檐范围内埋建水管、修建围墙及大门墩,并将其场面修建至张某、郭某家围墙墙角,影响了张某、郭某对其滴水檐的使用。
2019年5月,张某、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嵩明法院审理后判决:由被告李某、杨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排除妨碍,将二被告在二原告家滴水檐范围内埋入的水管及所建的围墙、大门墩予以拆除。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杨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20年5月,张某、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态度良好,表示愿意配合。2020年6月,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请求执行干警帮忙看看已经拆除的水管及围墙达不达标,并询问执行干警大门墩还要不要拆除,如果有必要,自己可以现场拿切割机过来切除。
经执行干警现场勘验测量,认为多出来的大门墩并不影响张某、郭某家滴水檐内的排水。而且在此之前,被执行人已经将埋建水管及围墙拆除。经执行干警协商后,认为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完毕。至此,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
今日你帮我几分
日后我还你几分
邻里间多一些理解
多一些包容
日子也就过得舒心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