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有一个最大、人气最旺的中心广场,它有一个特别的名字,叫做“兰茂广场”,兰茂,代表着嵩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嵩明人民特建“兰公祠”以纪念他,你想知道他的故事吗?你想知道兰茂文化又是怎样和法院文化融合在一起的吗?
兰茂广场
兰公祠
文化 你所不知道的嵩明“兰仙人”
兰茂
(1397—1470年)字廷秀,号止庵,外号和光道人、洞天风月子、玄壶子等,云南省嵩明县杨林人,祖籍河南洛阳。明代医药家、音韵学家、诗人、教育家、理学宗匠。生性聪颖,勤奋好学,少通经史,旁及诸子百家,终身隐居杨林乡里,采药行医,潜心著述,设馆授徒,人称"小圣"。
文化 医药学家“兰仙人”
“兰子因母病,留心此技三十余年” ——《滇南本草》务本堂序。
兰茂因母病而开始留心草药,并且喜爱上中草药,曾言“余幼好本草,考其性味” 。他爬上秀崧山(今药灵山)寻药救母。乡邻有疾,他“投入数剂,无不立愈”,他欣喜若狂,“视药石如宝,藐荣华如草”,一心钻研医学。不惑之年成书《滇南本草》,早李时珍的《本草纲目》142年。
嵩明法院在“大文化”建设过程当中,将兰茂在其医学著作《医门揽要》中提出的“望闻问切”四诊尽用、全面慎思的思想创造性的引入诉讼服务、调解工作和审判工作当中。创新工作流程,在立案前增设“诉讼诊断室”对案件进行“阀门式”分流引导,望貌而断其绪、闻语而知其诉、问疑而明己惑、切径而足其需,将有不立案可能,可以以大调解工作格局中其他方式予以处理的纠纷在立案前就分流一批、劝导一批、化解一批。创造“四诊调解法”,在调解纠纷时将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作为一个整体全方位考量,通过“望”了解当事人的情绪态度评估矛盾激化程度,利用“闻”倾听当事人陈述进而安抚其情绪,借助“问”进一步理清矛盾脉络,最后以“切”找准焦点所在辨法析理,促使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文化 文学家、诗人“兰仙人”
月本无心照水,月来水便留情。不择清浊大小,一般与个光明。至公无私,常应常静。
——《玄壶诗·第二首》
诗解:某日,兰茂路遇有人劝解吵架,有感而发,遂以月光无偏私静默无声照应万物的情景,隐喻世人做人做事应该公正无私心,宁静而洞观万物。这启示我们,作为司法工作者在开展审判工作时更应当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好胜冤家切齿,贪多贼盗生心。两般贪虑消除,永无烦恼相侵。心不妄动,百邪不生。
——《玄壶诗·第二十四首》
诗解:此诗告诫世人,做人不要争强好胜,贪多务得。这两种思念消除了,就永远没有烦恼来侵害自己。只要心不妄动,各种邪恶就不会产生了。
在嵩明法院“大文化”建设工作中,我们通过深入挖掘兰茂文化,品读兰茂诗集,而获得灵感。将兰茂文化以展板的形式上墙,以文化人,以文促审,既传承嵩明文化,也传播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