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跑路,嵩法高效执行,被坑商家送来了锦旗
近日执行局的办公室内多了一面红色锦旗,上面写着“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这是申请人刘某特意一大早送到法院来的,以表达对汪洋法官的感谢。
在刘某等16人与某餐饮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嵩明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刘某等16人与某餐饮公司及其分公司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由某餐饮公司分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刘某等16人返还食品安全保证金、场地管理费共计652764元;由餐饮公司对其分公司不能承担的部分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某餐饮公司及其分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19年10月16日,刘某等16人向嵩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未查询到餐饮公司名下有财产,又联系不上该餐饮公司,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经过耐心查找,干警发现该餐饮公司先前与某学校合作过,有一笔保证金和营业款仍未结算,还有一些烹饪器材和餐具仍在某学校食堂。
于是,干警立即与学校联系,但校方工作人员却拒不配合执行。2019年11月,执行干警到学校查封餐饮公司所留器材,并再次与学校人员交涉,告知其若不配合执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校方表示愿意配合,将某餐饮公司未结算的保证金及营业款189620元依法转移至嵩明法院账户;学校还表示将积极处理某公司所留的各类烹饪器材,配合嵩明法院执行工作。
最终,16名申请人按比例领到了部分案款。
刘某等3名申请人认为嵩明法院的执行工作迅速又给力。为了表达赞赏和感激之情,他们特意做了锦旗送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