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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岳某辉、李某红等11人涉恶案件,“线上+线下”齐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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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5-07 22:53:32 打印 字号: | |

嵩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岳某辉、李某红等11人涉恶案件,“线上+线下”齐助力

 

2020年4月26日,嵩明法院依法以“远程视频+现场”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岳某辉、李某红等11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犯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岳某辉、李某红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分别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分别追究11名被告的刑事责任。

庭审从上午10点持续到次日凌晨2点30分。本次庭审中,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其中3名被告人在第十一法庭,而其余8名犯罪嫌疑人则在不同看守所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与庭审。

庭审中,各方就具体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程序规范,秩序井然。

该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